工商年報是工商部門組織開展的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通過工商年報,可以讓社會公眾與合作伙伴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保障交易安全;而企業通過工商年報,可向外界展現企業的實力與誠信經營的形象,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哈爾濱工商代辦公司提示您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商事主體,包括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非公司企業經營單位、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企業分支機構。
因此,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分支機構以及個體工商戶,都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2018年度年報并向社會公示。
工商年報需要哪些資料
一,老公司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公章、財務章、合同章
3、公司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二,上年新辦公司(以下均為復印件)
1、法人身份證
2、租房協議
3、開戶許可證
4、組織機構代碼證
5、驗資報告
企業繳納工商年檢費后,工商部門在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上加蓋年檢戳記。企業營業執照年檢需提供的資料:
(一)年檢報告書;
(二)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營業執照副本;
(四)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業法人應當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